问题 | 建设施工合同中常见的无效状况有哪些 |
释义 | 一、建设施工合同中常见的无效状况有哪些 建设施工合同中常见的无效状况有: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 3.建设工程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 4.违法分包的; 5.非法转包的。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有什么不同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有以下不同: 1.概念不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形式要求不同,承揽合同没有合同形式要求,建设工程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体现。 ![]()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辖有什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辖的规定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六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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