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无效的 |
释义 | 一、哪些情况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无效的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 5.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是: 1.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及地点,建筑物的栋数、结构、层数、面积等; 2.建设工期,即施工人完成施工工程的时间或期限;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中规定的对建设工程的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等各项特性要求的总和; 5.工程造价,即建筑安装某项工程所花费的全部投资。通常包括建筑安装施工过程中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独立费用等几部分;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技术资料的提供,是施工合同履行的基础和前提,建设单位必须按时提供,才能保证施工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顺利进行;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工程价款的支付一般分为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保修扣留金; 9.竣工验收,包括隐蔽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11.双方相互协作事项。 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否可以转让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可以转让的,转让的条件: 1.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如果合同不存在或被宣告无效,被依法撤销、解除、转让的行为属无效行为,转让人应对善意的受让人所遭受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必须由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该协议应该是平等协商的,而且应当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否则,该转让行为属无效行为或可撤销行为。 3.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合同转让人应征得对方同意并尽通知义务。对于按照法律规定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同,转让合同应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否则转让行为无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