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政离婚协议更改程序是怎样的
释义
    一、民政离婚协议更改程序是怎样的
    1.当事人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时,若对离婚协议书内容产生反悔,无法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更改。
    2.婚姻登记机关会告知当事人,他们可以重新签订离婚协议书。如有需要,当事人可以到公证机关对新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或向法院申请变更离婚协议。
    3.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当事人出具离婚协议书的目的,在于证明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当事人确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做出了适当处理。
    因此,一旦离婚协议书在婚姻登记机关备案,事后便不能随意撤换。
    二、变更离婚协议的条件
    变更离婚协议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双方必须是通过协议方式离婚。
    2.提出变更请求的时间必须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
    3.需要证明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能向法院申请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三、离婚协议签订注意事项
    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有几点需要注意。
    1.要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情绪化。
    2.离婚协议的内容要具有操作性,不能过于简单或宽泛。
    (1)不能简单地约定“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而应该明确列出具体的财产项目和处理方式。
    (2)还要防止一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隐匿财产。因此,不能做出类似“男女双方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或“男女双方无其它财产争议”的约定。
    3.虽然离婚协议在婚姻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但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效力更强。因此,为了避免以后的麻烦,最好能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
    对于离婚协议的更改,你是否还有其他疑问?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务必注意细节,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法律网随时为你提供法律帮助,欢迎随时咨询。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4 15:5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