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鉴定二次鉴定需要注意什么 |
释义 | 一、司法鉴定二次鉴定需要注意什么 1、司法鉴定的最佳时间。关于何时可以进行司法鉴定,多数伤者是茫然的。今天我就在此告诉大家,做司法鉴定的最佳时间应该是刚出院的时候。因此,如果你需要做司法鉴定,请出院后立即进行。 2、如何找准鉴定机构。很多人潜意识认为,只要是医院就可以做伤残鉴定,其实不然,鉴定部门不是医院,而是由当地的司法部门委托的专门机构鉴定,只有这个专门机构鉴定得出的结论,法院才会采信和认可。如果你需要寻找具有资质的专门机构,请咨询当地的司法部门。 3、需要提交的鉴定资料。当你找到鉴定机构后,他们会问伤者的具体伤情,然后根据伤情,告诉伤者何时可以开始鉴定。因此,做鉴定之前应先提交你的身份证、病例、CT等资料给鉴定机构。据相关专业人士透露,一般情况下,骨折应自事发之日起3个月后,才能进行鉴定。 4、鉴定费用。鉴定机构的收费标准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对于一般的伤残鉴定,收费标准在1500-2200元左右。 5、应当要求鉴定机构出具专业发票。伤残鉴定的费用一般可以请求对方承担。因此,需要鉴定机构出具专业发票,对方才会认可并承担这笔鉴定费用。 6、注意保存好司法鉴定意见书原件。法院或对方当事人要求你提供鉴定结论时,请提供复印件。 二、什么是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三、不能做司法鉴定的事项有哪些 (一)鉴定委托的审查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应当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予以受理。对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可以受理。 (二)不能做司法鉴定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1、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2、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3、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4、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5、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 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其提供的鉴定材料。 以上是一篇关于“司法鉴定二次鉴定需要注意什么”方面的文章的介绍,主要介绍了司法鉴定的注意事项,还有司法鉴定的概念以及不可以接受司法鉴定的事项,对于司法鉴定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自行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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