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如何规定 |
释义 | 一、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如何规定 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规定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精神损失费赔偿有上限吗 精神损失费赔偿有上限,精神损害赔偿上限一般不超过五万元,特殊情况下不超过十万元,但是具体为多少钱需要根据实际的损害结果和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其标准一般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专业的鉴定意见和法官根据案件事实行使自由裁量权确定。法律网提醒您,精神损害赔偿不但具有补偿性,而且还具有抚慰性,甚至其抚慰性重于补偿性。 三、精神损失费什么情况下可以要 精神损失费以下情况下可以要: 1.因侵权行为致人死亡的,受害者的近亲属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2.因侵权行为致人残疾的。 3.侵犯他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监护权、隐私及其他人格利益等精神性人格权利的。 4.因侵权行为导致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永久性毁损、灭失的。 5.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侵犯他人精神性人格权利的。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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