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缓刑结束才留案底吗 |
释义 | 一、是缓刑结束才留案底吗 不是缓刑结束才留案底,法院宣告缓刑,同样是有案底的。缓刑一般是被判决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的,拘役、有期徒刑是主刑,是会留下案底的。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案底一旦产生,便终身保存,不得消除。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二、缓刑的考验期 法律网提醒,根据《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缓刑的考验期标准如下: 1.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2.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3.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三、判缓刑可以去外地工作吗 判缓刑获得批准后可以去外地工作。通常我们所说的的缓刑也叫暂缓执行,它是对经过法定程序确认已经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人先行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的一种制度。也可以说缓刑是一种考验的期间,在缓刑考验期内,对犯罪分子是有很多限制的,比如说不能随意的离开所执行缓刑的地方。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发现漏罪没有判决,或是有严重违法行为都可能成为撤销缓刑的条件。此外,缓刑的效力不及于附加刑,即不论缓刑是否撤销,被判处的附加刑均须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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