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 |
释义 | 一、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 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主要源自《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根据这些规定,行政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若行政行为缺损其中任何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即可视为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2.如果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符合有关善良风俗等情形,也属于可撤销的行政行为范畴。 二、行政处罚决定撤销情形 行政处罚决定撤销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当《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出现编号、字迹、日期、印章等错误时,应以局正式文件作出必要说明,并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行政相对人,此时无需重新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 2.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处罚种类或处罚幅度错误,应以局正式文件作出必要说明,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3.若《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或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错误,应以局正式文件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书》。 4.当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违法事实不清或证据不确凿时,应以局正式文件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书》。 5.若行政处罚的程序出现错误,此时应以局正式文件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然后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6.如果因没有管辖权而导致行政处罚决定错误,应以局正式文件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行政处罚程序违法处理 针对行政处罚程序违法的情形,相关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处理措施。 1.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 (1)有权机关必须依照规定的程序实施处罚,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将无效。 (2)如果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未依法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那么该行政处罚决定将不能成立。 (3)对于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上级行政机关或有关部门应责令改正,并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等法律也对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规定了相应的处理方式,如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等。 你是否曾经遇到过行政处罚问题?对于行政处罚的撤销和处理程序,你还有哪些疑问?欢迎在法律网上发起咨询,我们将为你提供更专业的法律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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