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特殊地域管辖的概念
释义
特殊地域管辖又称特别地域管辖,是指以被告住所地、诉讼标的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确定的管辖。在特殊地域管辖中至少有两个以上的法院都有管辖权,且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进行起诉。因此,特殊地域管辖从当事人角度看属于“选择管辖”,从法院角度看属于“共同管辖”。
随便看
侵占遗失物罪数额标准是什么?
涉外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什么叫遗忘物和遗失物?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
拾得他人遗失物侵占构成犯罪吗
融资租赁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飞机上遗失物品怎么赔偿?
欠钱不还报警有用吗,欠钱不还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美国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变革
合同的抗辩权的特点是什么?
存款准备金制度
存款准备金制度-正文
关于改革存款准备金制度的通知
先诉抗辩权的丧失的情形有哪些
存款准备金制度历程
合同抗辩权一般包括哪些
存款准备金政策运用
承接债权债务协议书范文是什么
存款准备金政策的实施要点
在我国不安抗辩权效力是什么
存款准备金政策的内容
在我国遗失物善意取得能否适用
存款准备金政策的作用
存款准备金政策的局限性
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协议书该怎么写
以序言开头的宪法
以律占租
以法为教
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以法为本
以法制断
以理去官,以理去任
以知识认定事实原则
以色列国国徽
以色列国国旗
以色列国国歌
以色列国总统法
以色列国议会法
以色列国议员法
以色列国过渡时期法
以色列国首都
以言代法
以讼受服不足敬
以赃入罪
以赃致罪频犯累科
以远权
以道统法
仪制令
仪曹尚书
仫佬族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4/29 18: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