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特殊地域管辖的概念
释义
特殊地域管辖又称特别地域管辖,是指以被告住所地、诉讼标的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确定的管辖。在特殊地域管辖中至少有两个以上的法院都有管辖权,且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进行起诉。因此,特殊地域管辖从当事人角度看属于“选择管辖”,从法院角度看属于“共同管辖”。
随便看
离婚分割财产时要遵循怎样的原则
立遗嘱人不会写字怎么办?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代理词怎么写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受到胁迫则该遗嘱是否有效?
法定继承人顺序及比例是怎么样的?
遗嘱执行人需不需要遗嘱签字
离婚时怎样让对方净身出户
遗嘱的执行人可以是子女吗?
离婚房产分割有多种不同情况
遗嘱执行人起诉遗产托管人移交遗产合法吗?
离婚查找财产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放弃遗产继承不公证可以反悔吗?
离婚财产分割的协议有何特征
放弃继承是可以撤销的吗
夫妻财产分割要遵循哪些原则
有赠与合同是否还要遗嘱
男方入赘,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
孩子多少岁可以放弃继承权
没有遗嘱遗产如何分割
放弃遗产继承需要什么程序?
遗托和遗嘱的区别是怎么样的?
缺席离婚审判的财产如何分割
公证遗嘱执行人的有关规定是怎么样的?
离婚财产分割保险怎么处理
办遗嘱按件计算进行收费的吗?
地中海燃料公司案
地主
地主阶级
地产买受人条例
地割制度
地区
地区工资关系
地区性政党
地区津贴
地区管辖
地名管理条例
地域代表制
地头钱
地役权
地方主义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
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地方债务
地方公务员法
地方公安机关
地方分权
地方刑事简易庭
地方制度
地方化国家债务
地方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4 20: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