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中介非法行为能否进行处罚 |
释义 | 一、房屋中介非法行为能否进行处罚 房屋中介非法行为能进行处罚。 房地产中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责任者给予处罚: 1.未取得房地产中介资格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的,责令停止房地产中介业务,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2.伪造、涂改、转让《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合格证》、《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的,收回资格证书或者公告资格证书作废,并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3.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利用工作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或者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或者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中介服务机构执行业务;或者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的,收回资格证书或者公告资格证书作废,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4.超过营业范围从事房地产中介活动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5.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的,处以警告,责令停止销售,并可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二、房屋中介违约要返还定金吗 法律网提醒您,和中介签合同违约的,如果是中介违约的,则定金是可以退的,而且应当双倍退还;如果是因为不可归责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违约的,定金也可以退;如果是因为交付定金的一方个人原因导致违约的,则定金不能不能退。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三、房屋中介应当提供的服务 房产中介的工作内容包括: 1.接待客户、提供专业的房地产置业咨询服务; 2.负责房源开发与积累,与业主建立良好的业务协作关系; 3.提供房地产信息、实地看房、签订或代拟合同; 4.代办房屋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