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解除需要什么条件 |
释义 | 一、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解除需要什么条件 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解除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双方没有续签合同的。当合同期满,双方未达成续签协议时,合同自然终止。 2.如果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大会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这也是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有效方式。 3.因不可抗力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履行的,物业服务合同将自然终止。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等无法抗拒的因素,这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合同自然终止。 4.如果物业管理企业被宣告破产,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破产清算,物业管理合同自然无法继续履行。在这种情况下,物业服务合同也将终止。 二、业主大会解除合同 业主大会解除物业服务合同,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 1.业主行使单方解除权必须履行法定程序,即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过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这是业主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前置程序,它直接决定了业主解除物业服务合同是否具备正当性。如果未能经过法定程序作出决定,则不能产生全体业主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意思表示。 2.在解除物业服务合同时,业主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 这是为了给予物业服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以便安排合同解除后的交接事宜。提前通知的作用还在于为合同解除时间提供基准日期。 当然,为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契约自由,《民法典》还规定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不受六十日的限制。 ![]() 三、不可抗力导致解除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合同无法履行时,物业服务合同将自然终止。 2.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在这种情况下,物业服务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及时沟通协商,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并尽快恢复合同履行。如果无法恢复履行,双方应协商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处理善后事宜。 总之,在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解除合同的情形是存在的。无论是定期还是不定期的物业服务合同,都需要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能解除。 同时,业主大会在解除合同时需要履行法定程序,提前通知物业服务人并给予必要的准备时间。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沟通协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你遇到过物业服务合同解除的困境吗?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经历,一起探讨解决方案。法律网将持续为你提供法律方面的专业建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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