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为多久 |
释义 | 一、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是多久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获得人身损害赔偿需要什么证据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需要提供的证据如下: 1.被告实施侵权行为的证据; 2.原告因侵权行为受到损害的证据; 3.能够证明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据; 4.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当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人身损害赔偿款可否被强制执行 法律网提醒您,人身损害赔偿款属于人身性质的钱财,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强制执行的。 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工作和学习所必须的费用;自然人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基于抚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基于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法院不能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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