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强制执行阶段债权怎么转让 |
| 释义 |
强制执行阶段债权怎么转让 如果本身有执行案件,也就是曾经执行过,因为被执行人无财产或财产不足,被终结执行。那么债权人转让给新的债权人,不受两年强制执行的时效限制。因为执行已经启动,不再存在申请执行期限的问题,新的债权人向执行法院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主体和申请恢复执行即可解决。但是,如果债权人在转让债权的时候,从来没有依法申请执行过,那么肯定新的债权人要受两年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而且是从原债权人依法应当申请执行时起算。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十一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债权在强制执行阶段的,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后可以转让债权,而转让债权后会涉及到强制执行的问题。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 随便看 |
- 钉子户是违法的吗
- 征地过程中听证程序,你了解吗
- 补偿迟迟谈不拢,拆迁方说不拆钉子户的房了,是真的吗
- 中国最牛的钉子户获得合理补偿了吗
- 遇到拆迁钉子户,政府会怎么做
- 如何做一个合法合理的钉子户
- 2020年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 农村房屋拆迁按照什么标准进行补偿呢
- 只要是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就一定低吗
- 农村房屋拆迁的审批程序有哪些
- 农村房屋拆迁款是按户籍还是按面积补偿
- 农村房屋拆迁没有证件就不给补偿吗
- 农村房屋拆迁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拿到合理补偿款
- 农村房屋拆迁,每平米补偿多少钱
- 农村房屋拆迁和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有什么区别
- 农村房屋拆迁每平几百块的补偿合理吗
- 农村房屋拆迁,主要是参考什么法律
- 这几种无证农村房屋拆迁仍然可以拿到合理补偿
- 门面拆迁,承租人需要注意什么
- 门面出租遇拆迁事先不知道,损失谁承担
- 门面遭拆迁,承租人能否获得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 门面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 有营业执照的住宅房,拆迁时会按照门面补偿吗
- 拆迁时,门面比普通住宅的补偿要高吗
- 门面拆迁后,可以原地回迁新的门面吗
- 加勒比共同体和共同市场
- 加勒比开发银行
- 加层痕迹
- 加强国际关系上不使用武力或进行武力威胁原则效力宣言
- 加强国际安全宣言
- 加役流
- 加德纳
- 加拉基斯案
- 加拿大1982年宪法
- 加拿大劳工(标准)法
- 加拿大国徽
- 加拿大国旗
- 加拿大国歌
- 加拿大工业争议调查法
- 加拿大检察总长诉安大略检察总长案
- 加拿大社区学院
- 加拿大首都
- 加权表决
- 加洛林王朝法规汇编
- 加洛林纳法典
- 加深和巩固国际缓和宣言
- 加班加点
- 加班加点工资
- 加班加点的审批手续
- 加班加点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