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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邀请招标投标流程
释义   一、邀请招标投标流程
    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是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3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能够按照项目需求特点和市场供应状态,有针对性地从已知了解的潜在投标人中,选择具有与招标项目需求匹配的资格能力、价值目标以及对项目重视程度均相近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有利于投标人之间均衡竞争,并通过科学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实现招标需求目标,招标工作量和招标费用相对较小,既可以省去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程序(招投标资格审查)及时间,又可以获得基本或者较好的竞争效果。
    但是邀请招标与公开招标相比,投标人数量相对较少,竞争
      
    二、招标代理机构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三)有符合以下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前述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
    三、招标代理服务费政策
    1、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①“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
    ②“第十条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
    2、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中“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修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根据这一段文字描述,可理解为:招标代理机构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以向中标人收取。因为,只要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人当然没有异议(而且,多数招标项目均是按此方式收费的)。
    3、相关法规未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时间。具体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约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邀请招标投标流程的相关内容,项目的招标和投标都是比较重要的,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招标投标。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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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8:2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