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实劳动关系如何举证 |
释义 |
一、事实劳动关系如何举证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二、劳动关系的特点有哪些 劳动关系具体是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 劳动关系的特点:个别性与集体性;平等性与隶属性;对等性与非对等性;经济性、法律性与社会性。 三、劳动关系的主体分别是哪些 雇员:在就业组织中,本身不具有基本经营决策权力并从属于这种权力的工作者。 雇员团体:因为共同利益、兴趣或目标而组成的雇员组织,包括工会和类似于工会组织的雇员协会和专门的职业协会。 雇主:一般指由于用于法律赋予的对组织的所有权,而在就业组织中具有主要经营决策权力的人或团体。 雇主组织:主要形式是雇主协会,以行业或贸易组织为纽带,一般不直接介入雇员与雇主的劳动关系事务中。 政府:主要承担以下四种角色,立法的制定者、公共利益的维护者、公共部门的雇主、有效服务的提供者。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事实劳动关系如何举证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劳动关系的对象指向的是劳动行为,该行为的形成、存在以及终结是形成劳动关系的重要标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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