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待遇中交通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一、工伤待遇中交通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伤待遇中交通费的法律规定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的规定: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依法到统等地区以外医院就医的,可以报销相应的交通费用和食宿费用。 二、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三、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一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第三条 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就包含了治疗期间产生的交通费用,员工所在的单位需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交通费的报销。其他的赔偿以及金额的确定需要按照伤者的伤情以及实际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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