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书面合同生效的条件 |
释义 |
一、何为书面合同 书面合同是指以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合同形式。多以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有形地表现。 二、合同效力的理解 合同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的约束力。对于合同效力的含义,应从以下三方面来理解: (一)合同效力是合同本身的强制力,表现为对合同的自觉遵守和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责任乃至制裁。合同的目的是通过履行而实现的。在履行中,当事人对合同义务的遵守,其根本动因不在于合同利益的驱使、诚实信用等道德因素,而在于合同的强制力;同时,不履行合同义务,一定会产生相应的责任,并因此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二)合同效力是一种法律保护力,合同和合同权利是依靠法律的保护力维持的。依法成立的合同本身,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涉及非法侵害;合同和合同权利的实现,均受国家法律的保护。由此说来,不被法律保护的合同,不可能存在合同效力的问题。 (三)合同效力,实际上是合同的实效力。合同实效力,是实现合同目的的确定性。合同目的实现,包括对合同遵守的必然性和对违反合同制裁的必然性。如果能够做到履行合同义务、实现合同权利,则说明该合同是有实效的。每个合同失去了实效力并不一定意味着失去效力。因此,我们认识和把握合同效力的含义,应当从合同的实效力方面来理解,离开合同的实效力谈论合同效力,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三、书面合同生效的条件 合同的成立并不代表合同生效,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一般而言,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一)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所谓缔约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 (二)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所谓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愿意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构成法律行为的要素。意思表示真实是构成有效合同的先决条件之一,一方在被欺诈、胁迫或者重大错误下订立的合同往往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 (三)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所有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易言之,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四)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 “依法成立之契约,于当事人之间犹如法律”。因此,作为确定当事人各自权利义务依据的合同内容对于判断合同是否生效、生效后如何履行,以及发生纠纷时判断孰对孰错具有重大意义。 从上文可知,书面合同生效的条件当事人是可在法律规定下自行约定的,我国本着促进交易来往的原则,除了法律所规定的自始无效条件外,其他合同和条款自签订之日有效,若合同当事人有其他上述理由,如当事人民事法律能力的质疑,或出现欺诈,乘人之危这类问题,可向法院提出申请解除合同,合同自解除之日失效。更多的问题到法律网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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