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销合同需要哪些条件 |
释义 | 一、撤销合同需要哪些条件 撤销合同的条件包括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以及无效的合同等。 1.重大误解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 2.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对方没有经验,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3.无效合同则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约赋予其法律效力。 二、撤销合同的法律依据 撤销合同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五十一条分别规定了因欺诈、胁迫和显失公平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三、合法撤销合同方法 合法撤销合同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协议解除:双方解除合同意思一致的达成一般也要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 2.单方解除: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要解除权人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对方,或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向对方主张,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 3.法定解除: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 4.约定解除: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约定为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 在解除合同时,应当注意遵守《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 1.即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2.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3.合同生效的条件也需满足,包括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以及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等。 只有在满足这些条件的前提下,合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并受到法律保护。 合同撤销涉及的情况多种多样,以上内容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如果你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欢迎在法律网上咨询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你服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