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宣告死亡的时间是从什么时候算起 |
释义 | 一、宣告死亡的时间是从什么时候算起 1.宣告死亡的时间是从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时候算起。 2.如果战争期间下落不明,那么下落不明的时间则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这是《民法典》所规定的宣告死亡的基本条件之一。 二、适用宣告死亡条件 适用宣告死亡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必须存在公民下落不明的事实,这可以是正常情况下公民离开其居住地下落不明,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 2.公民下落不明必须达到法定期限,这包括正常情况下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 3.有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等。 三、宣告死亡的法律效果 1.宣告死亡的法律效果是,该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因宣告死亡而终止,其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灭,继承因宣告死亡而开始。 2.被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的,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宣告死亡制度在保护公民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如果你对宣告死亡制度还有疑问,欢迎在法律网上发起咨询,我们将为你提供更多专业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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