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姓名权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侵犯姓名权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侵犯姓名权的法律责任主要是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 1.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 2.当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二、姓名权的侵犯行为 侵犯姓名权的行为一般有以下几种: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这包括阻止他人使用其选择的姓名,或者强迫他人改变其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这是指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这是指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这些行为都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损害了其人格尊严。 ![]() 三、侵犯姓名权的赔偿方式 姓名权的损害是一种非财产的损害,以精神损害为内容而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因此,赔偿方式主要是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你是否遇到过姓名权被侵犯的情况?你是否了解姓名权的具体含义和侵犯行为?在法律网评论区留言分享你的经历或疑问,我们一起探讨姓名权的保护与维权之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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