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买卖过程中户主去世如何过户 |
释义 |
一、房产买卖过程中户主去世如何过户 在房产买卖过程中,若房屋所有人不幸去世,过户流程会有所调整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在继承人确定后,通常由继承人继承房屋。 2.继承人有义务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在这一过程中,《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也明确指出,因买卖等情形导致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事人双方应共同申请不动产登记。若其中一方为继承或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则可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法院执行房产过户流程 当房产过户涉及法院强制执行时,流程会更为严谨。 1.双方需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包括查验相关证件和现场调查等。 2.买卖双方需在契约上签名盖章,并持买卖合同和相关证件及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 (1)在此过程中,卖方必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确权证明等文件。 (2)在法院强制执行房产过户时,买方可以不需要原房屋产权证。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买方可以凭协助执行公函、法院判决书和个人证件等资料,独自到房管所办理过户手续。 ![]() 三、不需要房产产权证情形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房产过户并不需要原房屋产权证。例如,在法院强制执行房产过户时,买方可以凭协助执行公函、法院判决书和个人证件等资料,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这种情况下,原房屋产权证并非过户的必需条件。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仅适用于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其他情况下仍需提供原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文件。 综上所述,房产买卖过程中若户主去世,需由继承人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登记。而在法院强制执行房产过户时,买方可以不需要原房屋产权证。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房地产机构以确保流程的顺利进行。 过户过程中还有其他疑问吗?快在法律网上发起咨询,专业律师为您解答,让您的房产交易更加顺利!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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