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调解书格式须统一 |
释义 | 一、民事调解书格式须统一 民事调解书是解决法律纠纷的重要法律文书,其格式基本统一,分为首部、正文和尾部三个部分。 1.首部包括法院名称、文种的标题,案件的编号,当事人情况以及案由,各项内容都有严格的规定。 2.调解书的编号要注明年度、案件类别和具体编号。当事人情况则要根据不同审级按顺序详细列出。 3.案由则简明扼要地指出案件性质。 二、民事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民事调解书不仅是文书格式的体现,更关乎其法律效力。生效的调解书确认了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使之由争议关系转变为无争议的状态,具有结束诉讼、既判力和强制执行的效力。 调解书一旦送达,除非在送达前当事人反悔,否则具有与判决书相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失去上诉权,未履行义务的一方可被申请强制执行。 ![]() 三、和解书与调解书的差异 和解书与调解书在参与主体和法律效力上存在显著差异。 1.和解书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仅有契约约束力,不具备执行力,而调解书是法院文书,确认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2.两者虽有联系,如和解协议可请法院确认后制作调解书,但和解书一般不具有法院判决书的既判力和强制执行力。 调解书详尽还是有疑惑?法律网等你发问,共寻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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