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单方解除合同的告知函有用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合同解除程序】的规定,单方面终止合同要通知对方当事人。这种通知形式即为告知函,它的送达标志着合同的解除。 2.合同解除通知必须明确,如果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在期限届满时自动解除。 3.若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可以由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4.此外,若未通知对方直接诉讼或申请仲裁主张解除合同,合同自法律文书送达对方时解除。 二、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效力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导致一系列法律后果。 1.未履行的合同义务将不再需要履行。 2.合同附随义务如通知、协助、保密等需进入履行阶段。即使合同终止,特定权利和条款可能仍有效。 3.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效力,这些条款独立于合同其他内容,保持其约定的效力。 三、后续履行义务 合同解除后,当事人依然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一些后续义务。这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对方合同已终止的相关事宜,协助对方处理善后事务,以及对在合同期间了解到的对方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