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密切联系原则”与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 |
释义 | 一、“最密切联系原则”与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 1.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首先需要考量的是当事人是否选择了中国法律;未作选择时,则须依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适用法律。 2.该原则下,可以考虑合同缔结地、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等因素,法院在此享有自由裁量权。 3.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特定合同必须适用中国法律的情形,如中外合资企业合同等。 4.此外,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在某些情况下也会优先适用。 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1.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核心原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 2.该原则允许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并且合同各方面问题均按所选法律决定。 3.意思自治原则在国际私法中被广泛认可。 4.但各国法律对此原则的限制也普遍存在,主要原因是法律适用属于国家行为,且限制旨在防止规避本国法律和维护法律适用的公正。 三、对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 1.对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具体表现在选择法律的范围上,包括允许选择与合同有客观联系的法律、在满足一定条件下选择无客观联系的法律,以及未作限制的情形。 2.限制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规避内国法的适用和保障法律适用的公正,这与国际私法由形式向实质正义的转变相符。 3.对于与合同无客观联系的法律选择,只要不违背某些特殊的强制性规则,通常认为是有利于确保法律适用的确定性与预见性,因而应得到确认。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