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安部关于刑事拘留时间可否折抵刑期
释义
    一、公安部关于刑事拘留时间可否折抵刑期
    可以,如果犯罪分子判处管制的,拘留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如果判处拘役的,拘留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如果判处有期徒刑的,拘留一日折抵一日刑期。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公安部关于刑事拘留时间是否有具体规定
    刑事拘留的时间的具体规定是一般在14到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天。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在7日内作出批捕或不批准决定。
    
    三、刑事拘留的时间是从什么时候算起
    刑事拘留时间以日计算,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开始的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从第二天起算。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3 19:5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