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抵押合同应包括什么内容
释义
    一、抵押合同应包括什么内容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的内容有: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信息;
    2.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3.担保的范围;
    4.担保期限;
    5.抵押财产的受偿方式;
    6.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内容。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二、抵押合同无效情形有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
    2.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
    3.应该办理抵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抵押合同无效
    4.抵押物重复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
    5.对于通过签订抵押合同规避法律的,抵押合同无效。
    6.主合同无效的,抵押合同无效。
    7.以不能作抵押的财产设立抵押权的,抵押合同无效。
    8.抵押物价值处于不确定状态的,抵押合同无效。
    9.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到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签订抵押合同的,其行为无效,抵押合同也无效。
    
    三、抵押合同未登记是不是有效
    有效。必须登记的是抵押权,如未登记,只是抵押权可能未生效。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12: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