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被收购后对原股东怎么样处理 |
释义 | 一、公司被收购后对原股东怎么样处理 公司被收购后对原股东的处理方法是: 依据收购的协议而定,如果股东的股权被收购的,就需要办理注销登记,修改公司章程是股权的记载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二、公司被收购后原股东要承担债务吗 原有公司所负的债务将不再由自己独立承担,而是由收购之后的公司进行承担。 并且公司股东一般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公司的债务由公司来承担。不过如果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等情况的,则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时股东需要偿还公司的债务。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三、公司被收购后原股东怎么分钱 法律网提醒您,当一家公司被收购时,股东的权益分配通常涉及两个方面: 1.股权转让款的分配:如果公司的股权是通过交易出售的,那么股东可以从中获得资金回报。这部分资金的分配是基于股东所持股权的比例进行的。换句话说,那些拥有更多股权的股东将获得更多的资金。 2.公司剩余价值的分配:在股权转让之后,公司可能还会有一些价值未被完全发掘或利用。这部分剩余价值可以用于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和股东的分红。股东可以根据事先约定的协议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来分配这部分剩余价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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