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返还彩礼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离婚返还彩礼条件是什么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法定返还情形; 2.当事人主动提出返还请求; 3.其他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离婚拒绝归还彩礼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女方拒绝归还彩礼,男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三、离婚彩礼返还额度的认定是什么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3.根据给付人的困难程度,酌定返还额度; 4.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确定返还额度。 法律网提醒您,结婚时间应以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为标准。实际共同生活一年内提出离婚的,彩礼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实际共同生活两年内提出离婚的,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超过两年的一般不予返还。 5.根据导致感情破裂的过错责任确定返还额度。 由于给付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还。确系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绝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在半数以下酌定数额;因接受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应酌定增加返还的数额。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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