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恶意逃债股东是不是应该担责 |
释义 | 一、公司恶意逃债股东是不是应该担责 公司恶意逃债股东一般不需要担责。公司以独立的法人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恶意逃债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后不需要承担责任。但股东滥用权利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恶意逃债会判刑吗 公司恶意逃债一般不会判刑,单纯的逃债行为不构成犯罪,仅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即可,但如果公司是在清算前恶意逃避债务的,则可能会构成妨害清算罪,一般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 三、公司恶意逃债如何收集证据 法律网提醒您,公司恶意逃债收集证据的方法如下: 1.向债务公司注册地工商部门调取该公司注册登记资料及其全部内档资料,查清债务公司的股东及注册验资帐户及开户银行。要取得这些证据,通过代理律师就可以直接到工商部门调取。 2.向债务公司注册验资时的开户银行调取注册资金被取走的相关凭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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