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中女方需要哪些法律证件材料 |
释义 | 一、离婚诉讼中女方需要哪些法律证件材料 1.双方身份信息:包括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2.民事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3.结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4.证据材料:包括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情况说明,以及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等。 二、离婚诉讼中女方需要出庭吗 需要。法律网提醒您,提起离婚诉讼的,不论女方是原告还是被告,除非女方不能正确表达自己言语的,女方即便有诉讼代理人一般必须到庭参加诉讼,因为离婚诉讼中一般需要当事人到庭说明情况,法院才能判断双方之间的感情是否破裂。如果确实因为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女方也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三、离婚诉讼中女方能否要求男方支付赔偿 离婚诉讼中女方可以要求男方对过错进行赔偿。男方有过错的,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在离婚时出现以下情形,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主张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等。但是夫妻双方离婚时,如果没有出现法定过错,在离婚时并不涉及到赔偿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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