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陪嫁钱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离婚陪嫁钱如何处理 离婚陪嫁钱的处理:一般情况下嫁妆钱是婚前女方家赠与女方的,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需要返还给女方;但如果嫁妆是婚后才赠与女方的,并且赠与人没有表示只赠与女方,则此时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需要返还女方,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嫁妆,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 法律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陪嫁钱怎么进行公证 1.双方当事人应当亲自共同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离婚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 3.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公证处发放公证书。 《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三、离婚陪嫁钱有什么证据可以拿回 1.证明是婚前财产的公证。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 2.婚前转账记录或者打款凭证。 3.父母出资的购房凭证。婚后由父母一方出资为女儿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女儿的名下,视为对自己女儿的赠与,则该陪送的房产为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分割时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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