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离婚了再婚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
释义 | 一、法院判离婚了再婚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法院判离婚了再婚需要的证件和材料包括: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2.户口簿; 3.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 4.三张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5.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书。 二、法院判离婚如果再婚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网提醒您,判决离婚再婚时需要以下手续: 1.申请: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申请登记结婚; 2.受理与审查: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3.登记: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问双方是否自愿,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4.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 ![]() 三、法院判离婚再婚的条件是什么 1.男女双方必须是完全自愿,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 2.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男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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