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怎么办? |
释义 | 一、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怎么办? 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处理方式是:招标单位毫无理由不退投标保证金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如果开标后,投标人未中标的,应该及时退还招标保证金,如果不退还的,构成违约,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第二十六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二、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都有哪些 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三、关于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7条第2款规定“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44条: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规定给予未中标人经济补偿的,也应在此期限内一并给付。 引用法条: [1]《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3]《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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