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人员遵守的规定 |
释义 | 一、取保人员遵守的规定 取保人员遵守的规定如下: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取保候审要律师去办吗 取保候审不一定要律师去办的。法律网提示您,按照当事人的意愿进行,不是一定要请。需要取保候审的,当事人自己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后,当事人只要遵循取保候审的规定即可。但是请律师可以提供一定的便利,律师作为专业的辩护人,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时,可以根据具体案情,有针对性的提出取保候审的理由,增加取保候审申请获得批准的可能性。 ![]() 三、取保候审折抵刑期吗 取保候审是不可以折抵刑期的,在我国只有进行羁押才会折抵刑期,而取保候审不属于羁押。 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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