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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如何处理
释义
    一、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如何处理
    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理由辞退员工的需要赔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辞退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属于无过失性辞退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天,且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要给予辞退处理。另外,还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具体规定可以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期间,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则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赔偿。所谓“不能胜任工作”,是指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但是,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
    二、员工被辞退如何争取权益
    员工被无故辞退后,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他。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单方辞退员工
    1.员工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员工严重违纪,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4.员工兼职对本职工作有严重影响或经单位提出而拒不改正的;
    5.员工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趁人之危订立劳动合同的;
    6.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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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4:5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