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过错应当赔偿什么项目 |
释义 | 一、医疗过错应当赔偿什么项目 医疗过错应当赔偿的项目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陪护费等。处理医疗事故,应当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赔偿数额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标准计算。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二、医疗过错纠纷解决途径 1.协商。 医患双方就赔偿等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协议书,可以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当事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3.向人民法院起诉。 医疗纠纷可以不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侵权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1年,以违约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2年,均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4.另外还有调解(第三方支持下协商解决)、仲裁(双方同意仲裁)等。 三、医疗过错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发生医疗事故,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一般应该向医疗单位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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