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书遗嘱要去哪里公证应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自书遗嘱要去哪里公证应该如何处理 立遗嘱去由遗嘱人到本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进行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本人身份证、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等材料;由公证处依法进行公证。 二、办理遗嘱公证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遗嘱公证办理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否则是没有效力的。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三、遗嘱公证费怎么收 遗嘱公证费收取方式是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六条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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