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行为有哪些 |
释义 |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行为有哪些 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有: 1.侵犯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2.侵犯他人健康权的行为; 3.侵犯他人身体权的行为; 4.侵犯他人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 5.侵犯他人名誉权、荣誉权的行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一千零二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处理方法 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这样处罚:如果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可以给予治安拘留或罚款。如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构成犯罪的,给予刑事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名有几种 法律网提醒您,侵犯人身权利罪是指非法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的行为。包括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罪、非法拘禁罪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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