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开公司成立步骤是哪些 |
释义 | 一、合伙开公司成立步骤是哪些 合伙开公司成立的流程: 1.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核准; 2.拟定公司章程; 3.到工商机关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4.领取营业执照; 5.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部门刻制印章; 6.到银行开立基本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 二、合伙公司合伙人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1.主体适格。主体适格即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伙人为组织的,应具有独立财产; 2.能够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3.能够以出资额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条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三、合伙公司会在哪些情况下解散 法律网提醒您,下列情况合伙公司会解散: 1.合伙公司只有一个合伙人,已经满三十天; 2.合伙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3.合伙公司经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等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一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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