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是什么 |
释义 | 一、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是什么 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为刑事犯罪给对方造成精神方面的损失,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二、精神损害赔偿起诉状怎么写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3.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4.原告应当提供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也应当提供。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满足哪些成立要件 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满足以下成立要件: 1.人格权益等有关民事权益遭受侵害,造成受害人非财产上损害; 2.有侵害人格和身份权益的侵权事实; 3.侵权事实和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主观上是故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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