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保全措施中债权人的撤销权如何行使 |
释义 | 一、合同保全措施中债权人的撤销权如何行使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方法如下: 1.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2.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3.债权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4.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二条 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主体有哪些 1.撤销之诉的原告: 撤销权人是指因债务人的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而使债权受到损害的债权人,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示法院撤销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 (1)如果债权人为多数人,可以共同享有并行使撤销权。 (2)如果债权为连带债权,则所有的债权人可以共同行使撤销权,也可以由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提起诉讼。 (3)如果数个债权因同一债务人的行为而受到损害,则各个债权人均有权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但其请示的范围仅限于各自债权的保全范围。 2.撤销之诉的被告: (1)兼有给付之诉时,以受益人或受让人为被告。 (2)即仅撤销债务人之行为者为单独行为,以债务人为被告。 (3)双方行为,以债务人之相对人为被告。 (4)兼有财产返还,则单独行为以债务人及受益人为被告,双方行为以债务人之相对人及最后恶意之受让人为被告。 ![]() 三、债权人撤销权除斥期限是多久 债权人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一般有一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但是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如果债权人在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