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
释义 | 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携带的材料有: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等其他法定要求的材料。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强制执行条件以下: 1.必须有生效的文书作为执行的依据,以行政判决书为例,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才发生法律效力,而二审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 2.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即要求裁判文书须具有能通过积极作为完成的内容; 3.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这是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前提条件; 4.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 5.符合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执行管辖的规定。 ![]() 三、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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