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执行时需要准备哪些文件材料 |
释义 | 一、申请执行时需要准备哪些文件材料 申请执行时需要准备以下文件材料: 1.执行申请书; 2.据以执行的裁判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等; 3.同时,要附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由作出判决的法院或者相关法庭出具。 4.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的,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5.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申请执行的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具体如下: 1.从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天起计算; 2.有规定分期履行的,就要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3.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三、申请执行的条件 申请执行的条件: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