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规定是如何的 |
释义 | 一、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规定是如何的 同居关系产生的子女抚养纠纷处理方式: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同居关系子女抚养费未支付多久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诉 只要拖欠抚养费,无论多长时间都是可以起诉的。根据相关规定,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没有按期支付抚养费,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拒不支付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且追索抚养费一般不受三年诉讼时效限制。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 三、同居关系抚养权纠纷的诉讼费用谁承担 法律网提醒您,一般来讲子女抚养权诉讼费由起诉的原告先行垫付,待法院判决时会对诉讼费进行判决,一般由败诉一方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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