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遗产继承人是有哪些人 |
释义 | 一、法定遗产继承人是有哪些人 法定遗产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遗起诉遗产继承纠纷流程 起诉遗产继承纠纷流程如下: 1.原告依法起草起诉状,确认管辖权; 2.向管辖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 3.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案件; 4.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 5.裁判; 6.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 三、法定继承人死亡如何办理继承 法律网提醒您,法定继承人死亡办理继承的处理方式是代为继承或转继承。代为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转继承是指再转回被继承人的财产,重新分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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