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能否要求退还婚前按揭购房的房款 |
释义 | 一、离婚后能否要求退还婚前按揭购房的房款 离婚后不一定能要求退还婚前按揭购房的房款,具体情形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对方无权要求分割离婚财产; 2.一方婚前以按揭方式购买房屋,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偿还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偿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偿还的贷款属于配偶一方的部分应当返还; 3.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也是共同出资的。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明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偿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首付和已偿还的贷款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返还。 二、离婚房产纠纷起诉需要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房产纠纷起诉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屋产权凭证; 2. 房屋来源的证明; 3.共有房产形成的证明; 4.房产登记变更的证据; 5.房屋使用、管理、收益情况证明; 6.交纳房地产税人的姓名及纳税时间、金额、票据。 ![]() 三、离婚房产纠纷起诉的流程 离婚房产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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