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强制措施是什么行政行为 |
释义 | 一、行政强制措施是什么行政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行政强制中包括了行政强制措施以及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的暂时性控制或者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我国的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以及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二、行政行为违法赔偿诉讼时效 行政赔偿诉讼时效二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侵权之日起计算。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行政违法怎么赔偿 法律网提醒您,怎样赔偿需要依据造成的损失而定。确认违法后先向行政机关要求赔偿,在行政机关不赔偿、赔偿少、不履行约定的赔偿数额时,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行政机关对自己进行赔偿。这种方式对抗性稍小,如果行政机关自觉,则可以顺利地履行;如果行政机关不赔偿或者不履行,还是需要向人民法院寻求救济。当然,这种方式,双方协商、谈判的空间会大一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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