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制售伪劣商品罪如何在法律上得到认定 |
释义 | 一、制售伪劣商品罪如何在法律上得到认定 制售伪劣商品罪在法律上得到认定的条件是: 1.本罪侵犯对象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普通产品是指除刑法另有规定的药品、食品、医疗器械、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电器、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化妆品等产品外的产品;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生产者和销售者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3.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表现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 4.本罪主观上是故意的,一般都有非法牟利的目的,行为人故意在生产领域制造假冒伪劣产品。 二、制售伪劣商品罪的追诉时效 制售伪劣商品罪的追诉时效是1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可以报警吗 法律网提醒您,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可以报警,如果警察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立案侦查,如果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通知报案人不立案的原因。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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