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吊销驾驶证是从何时开始计算的 |
释义 | 一、醉驾吊销驾驶证是从何时开始计算的 醉驾驾照吊销计算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记载的时间为起点。驾驶员醉驾要吊销驾驶证,并且在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此外,如果驾驶员醉驾驾驶的是营运机动车,则其在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醉驾逃逸撞死人怎么处罚 醉驾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三、醉驾肇事保险公司理赔吗 醉驾事故保险公司不予承担赔偿。商业车险中,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的免责条款也都明确规定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交通肇事逃逸; 2.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3.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因此酒后驾驶无论是造成第三方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还是自己的人身伤亡和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都是不赔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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