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过户委托公证书的申请材料都有哪些 |
释义 | 一、房屋过户委托公证书的申请材料都有哪些 房子过户委托他人办理需要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 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 1. 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 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 3. 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 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二、房产过户公证书的有效期限有何规定 法律网提醒您,房产过户公证办理后没有期限限制,一直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房产过户公证的材料有哪些 办理房屋过户的材料有以下这些: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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