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时需要给雇主赔偿吗合同期内如何赔偿 |
释义 | 一、辞职时需要给雇主赔偿吗合同期内如何赔偿 合同期内,辞职是不需要给雇主赔偿的,但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另外,用人单位损害劳动者权益而导致辞职,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辞职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以及相关材料;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 6.做出裁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三、辞职后个人是否可以继续缴纳医保 法律网提醒您,离职后医保可以自己续交。因为离职造成医保停交,个人可以用“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交医保。 医保停交3个月以内,如果找到新工作,那么新单位会继续为个人缴纳医保。但须注意,医保停交不能超过3个月,一旦超过3个月就会重新计算持续缴费年限。医保停交后将在下个月起,不再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同时,从欠费之日算起,三个月以内不仅需要补交欠缴费用,还需缴纳利息和滞纳金。因此,医保停交的后果实际上是非常严重的,需要尽量避免停交医保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二条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二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